所谓的女市,就是区别于家妓倡优的一大“共享阶层”,用通白话讲,就是做皮肉生意的国家大妓院。

这一“共享经济”行当,是当年齐国名相管仲创造出来的,起初创造出来的原因只是管仲觉得贵族们饲养女奴太多,导致全国女性资源被贵族集中把持,有伤害国家根本。

于是管仲就想把其中一部分女奴从贵族身上解放出来,可是动刀子挖肉谁都疼,贵族们当然不愿。

管仲最后苦口婆心才从国家元首齐桓公和一帮上大夫身上挖出姿色颇好的七百年轻女奴来。

七百女奴每一百人划为一闾,形成国家的七大妓院,最优秀的一闾自然是留在了临淄,其他六闾则是安排在了齐国其他富裕的城池或者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的城池。

每一闾当头的不叫老鸨而是叫闾长,能获得长这个头衔的一般都是为女闾和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女妓担任。

别看这个妓女的头,虽还是遭受士人鄙夷的低贱人,但却是妓女行当里的“爵位”最高的人了!

所以所有女妓的目标都是一朝一日能成为长,这样虽然她们年轻时脱离不了苦海,但老了也能落个好的归宿。

管仲建立女市的起初目的,是为了供那些娶不起妻或者没有资格娶妻的黔首商贾玩乐发泄的,可是后来才发现这一行当不仅可以为国家增添财政收入,还可以吸引外资和人才,最重要的是稳定了躁动的男性下层社会。

这让齐桓公和管仲吃到了“共享经济”的甜头,也让一些贪财不好色的贵族们吃到了甜头,他们纷纷把那些自己不需要的家妓女奴投放给管仲,管仲再把这些人发配到女闾中,把女闾最后赚的钱财根据投入的多少,发红给贵族。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于是齐国“国家大妓院”遍地开花了。

所以这一行当,在齐国从管仲当政始都是合法的,而且是鼓舞的。

可是吕荼当政后,这一行业就非法了。

因为吕荼不喜欢妓女,更不喜欢妓女文化,因为这一行当的存在,让整个华夏少了精气,多了懦弱,少了廉耻,多了西湖歌舞。

伍子胥接到吕荼的诏令后很是皱眉,女市是官营,是国家财政来源之一,若是关了却是可惜。

他连番上奏,吕荼无奈,与其妥协,只是要求国相府加强对女市的分类管理。

对于那做皮肉生意的,吕荼眼不见心不烦,让伍子胥以国相府的名义直接赶她们出临淄城,迁到东郭,对于那种卖艺不卖身的优伶则进行一番调教,使其在夜市专门的瓦当进行舞台表演,以换取生存的价值。

伍子胥这才答应。

而女坊就是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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